2025年05月03日

2、嘉兴市觉海寺地藏殿木位供奉须知

发布日期:2019-06-24 09:35 来源:觉海寺 审核:本定

嘉兴市觉海寺地藏殿木位供奉须知

     

一、木位供奉使用年限和价格:供奉使用年限为(一个周期)十年;供奉费用以当时价格为准,供奉满两个周期(二十年)改为收取管理费,管理费用以当时价格为准。

二、木位续供及续费:家属应于供奉满一个周期(十年)前三个月内支付新一周期的供奉费用,具体金额届时以当时价格为准。逾期支付的,每日按下一周期费用的百分之十加收滞纳金。逾期超过半年的,视为家属放弃木位的供奉。寺方按登记时载明的地址、以(挂号信)邮寄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家属退奉。家属在收到通知后,应在10日内退奉完毕。如家属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仍未退奉的,寺方有权对该木位进行清理并有权将木位另行安排。木位一经迁出,该木位的使用权由寺方无偿收回。

三、管理费用:一个周期(十年)叁仟元整(3000)元;

四、文明祭祀、保持殿堂整洁,明火点燃的香烛不得带进殿内,请到寺院指定地点燃香和元宝锡箔,如损坏殿内相关设施照价赔偿,祭祀活动结束后家属自行负责处置相关祭祀品,以确保殿堂整洁与公共卫生。

五、如登记时载明的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,应及时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寺方,并到寺方客堂办理变更手续,否则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属全权负责。

六、寺方如遇到殿堂装修或整体迁建,寺方有权临时安置殿堂中的木位,寺方如遇国家政策变动等不可抗拒因素,需要家属迁出木位的,家属应无条件配合寺方迁出木位,如家属拒不配合的,寺方有权单方面将木位迁出自行处理,自登记供奉之日起、供奉未满半年按半年费用计算,余下费用退还家属。

嘉兴市觉海寺

2019年4月1日